〔本報消息〕金甌省人民法院昨(5)日上午開庭審判7家水海產企業犯下“欺詐侵吞財產”發生於越南開發銀行明海區域分行(VDB明海)“違反有關各信貸組織貸款活動規定”罪名,該案涉及金額高達上萬億元。涉及此案還有原VDB明海領導與幹部:被告鄭俊敏(原經理)、武文歡、潘清平(原副經理)等(見圖)。
上述被告在其職能、權限範圍不按照國家與該銀行關於出口貸款活動的強制規定、規程要求嚴格執行,導致以上企業利用詐騙侵吞財產,造成國家財產損失。此前,此案已至少3次開庭審判,但都因不同原因而被審判委員會延緩。最近一次於3月20日被延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