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訊,初步他們供認均來自海防市。從今年3月份起,他們一起來到達樂省姆德拉縣,以組織黑信貸、放高利貸活動。自今年3月至11月期間,他們已向約150人提供信貸服務,交易金額高達逾40億元。
他們的服務對象大部分都是當地低收入者、在疫情中遇到不少困難的各小型經營戶、有“臨時信貸”需求者或無財產抵押的貸款等。信貸利息獲結算每年從121%至405%。
經搜查他們活動黑信貸的地方,公安機關已沒收許多與放高利貸活動有關的證件、單據及贓物。目前,刑警科正與姆德拉縣公安配合,繼續擴展案件調查範圍,以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