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黎氏垂庄作为头目,她已建立并操控一家多位法定代表人组成的“生态系统”,包括:盛发贸易公司、安平公司、南方绿地公司等。黎氏垂庄在幕后指挥全部运作过程,但并非法定代表人,而是聘请他人担任代理总经理。
利用拥有环保处理许可证的公司作为掩护,黎氏垂庄以“超低价”签订了多份废弃物处理合同,以此从胡志明市及南部各省的废弃源头收集污泥、煤渣、石粉等废弃物。
随后,她指使各司机将废物直接非法倾倒至自然环境,或将其卖给有平整土地需求的人员。
为躲避职能部门的监察,该犯罪团伙常上演“假动作”,将废弃物运回公司仓库假装等待处理,但实际上却将其带往他处进行非法埋掉。
累计自2024年初至被摧毁时,由黎氏垂庄所经营的各家公司已在胡志明市、同塔与西宁省的11处地点进行非法倾倒。根据账簿统计,非法倾倒的废弃物总重量高达2万零160吨。
与此同时,为使凭证合法化并平抑进项发票,她还指使员工向城立公司购买了数百张虚假增值税发票,成本约为货值总额的3.2%至6%。
此前,在3月26日的打击犯罪高峰期行动中,环境警察局协同公安部各业务单位及胡志明市公安厅出动近百名侦察员、调查员,以对6处地点同步进行紧急搜查。在此,职能力量已查获了逾5万美元、近20亿元现金、数十本土地使用权证(红簿)以及大量涉案资料和犯罪器材。
4月10日,胡志明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已对犯下“造成环境污染”(《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非法买卖发票”(《刑法》二百零三条)罪名的黎氏垂庄及其他6名共犯下达嫌犯、案件起诉《决定》。
截至4月13日,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已批准上述各项《决定》,并对相关对象执行暂拘。
该案由环境警察局协同公安部所属各业务局,以及胡志明市公安厅贪污、经济、走私与环境犯罪调查警察科(简称:经济警察科)联手侦办并成功破获。”
职能力量正继续扩大调查范围,查明相关法定代表人及各对象的责任,以便依法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