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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缴社保可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胡志明市有100家企业欠缴社保费,金额从近40亿元到近680亿元,拖延多年,严重影响劳动者的权益。

向民众提供社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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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社保机关近日公布了连续拖欠社保费6个月以上的100家企业名单(数据统计截至3月31日)。在该名单中,多家企业欠缴金额高达数百亿元,反映社保义务违规情况仍较为复杂。

截至3月31日的欠缴数据和截至4月10日的最新付款指令显示,和平建设集团股份公司是欠缴金额最大的单位之一,达近680亿元。其次是西贡邮政电信服务股份公司,欠缴逾410亿元。全球体验股份公司分公司也欠缴逾340亿元。

此外,在该名单中还有多家企业欠缴金额在100亿元以上,最低也近40亿元。企业拖欠社保费导致数千名劳动者无法享受如产假、失业保险金等相关福利。

政府第274号《议定》自2025年11月30日起生效,详细规定《社保法》中有关拖欠、逃避缴纳社保费、失业保险费的若干条款。

具体而言,社保缴纳期限为相邻月份的最后一天,逾期未缴即视为欠缴。欠缴利息按未缴金额每日0.03%计算。

若企业在规定缴纳期限届满后60天内仍未补缴,或在社保机关发出督促文本后仍拒不履行义务,欠缴行为将被认定为逃缴。

逃缴社保费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在构成犯罪要件时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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