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致力于生态文明、绿色越南与和平、可持续的海洋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党政领导出席越南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会议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革新党的执政方式,实现国家战略自主、快速、可持续发展 政府总理黎明兴:集中破解瓶颈,推动增长,力争实现两位数增长目标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在本届香格里拉对话会上的发言展现了越南在地区安全议题上的负责任态度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从完成机构精简与调整转向确保机构高效运行 胡志明市与广州市合作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圆满结束对菲律宾的国事访问 关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增强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逃缴社保可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胡志明市有100家企业欠缴社保费,金额从近40亿元到近680亿元,拖延多年,严重影响劳动者的权益。

向民众提供社保咨询。
向民众提供社保咨询。

胡志明市社保机关近日公布了连续拖欠社保费6个月以上的100家企业名单(数据统计截至3月31日)。在该名单中,多家企业欠缴金额高达数百亿元,反映社保义务违规情况仍较为复杂。

截至3月31日的欠缴数据和截至4月10日的最新付款指令显示,和平建设集团股份公司是欠缴金额最大的单位之一,达近680亿元。其次是西贡邮政电信服务股份公司,欠缴逾410亿元。全球体验股份公司分公司也欠缴逾340亿元。

此外,在该名单中还有多家企业欠缴金额在100亿元以上,最低也近40亿元。企业拖欠社保费导致数千名劳动者无法享受如产假、失业保险金等相关福利。

政府第274号《议定》自2025年11月30日起生效,详细规定《社保法》中有关拖欠、逃避缴纳社保费、失业保险费的若干条款。

具体而言,社保缴纳期限为相邻月份的最后一天,逾期未缴即视为欠缴。欠缴利息按未缴金额每日0.03%计算。

若企业在规定缴纳期限届满后60天内仍未补缴,或在社保机关发出督促文本后仍拒不履行义务,欠缴行为将被认定为逃缴。

逃缴社保费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在构成犯罪要件时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