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反映违法行为的资讯,主管机关应按照陆路、铁路、水路交通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规和相关法规进行核实与处理。
获得奖金的条件包括举报者须提供由个人或组织使用手持电子设备或在车辆上安装设备直接记录的视频,可附带声音,并通过所规定的渠道发送至交通警察机关。
录制过程不得侵犯他人自由、名誉、隐私及合法权益,且必须发生在尚未安装监控系统或无执法力量在场的公共区域。
举报内容不得与执法力量已发现的违法行为重复,也不得与媒体、社交网或其他组织、个人已发布的资讯重复。
举报资讯要是原始视频,未经编辑,确保客观、真实、准确,并能确定违法车辆的类型、车牌、违法时间和地点。
此外,举报资讯须符合政府关于专业技术设备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且经主管机关确认后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个人和组织在提供反馈资讯时必须遵守政府第135号《议定》的规定,并提供银行账户资讯,以便收取奖励,或直接前往交通警察机关领取。
在奖励金额方面,若处罚金额对个人低于3000万元、对组织低于6000万元,举报者可获得处罚金额5%的奖励,最高达250万元。若处罚金额达到或超过上述金额,举报者则获得10%的奖金,最高达500万元。
奖励款项将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