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起诉书,2024年1月19日至22日,阮国俊使用他人公民身份证在安江省东川市(现为东川坊) 美福坊陈兴道街一家酒店登记租房。
趁苹果47H商店内无人看守,1月22日凌晨约2时30分,他戴上手套和口罩,携带钳子从酒店爬入商店,剪开铁皮屋顶潜入店内,盗走66部各型号iPhone手机和1个麦克风、1副二手无线耳机,总价值逾6亿3500万元。
随后,他将33部手机、1个麦克风、1副耳机销赃。其余手机带回住所藏匿。
到2024年1月24日,安江省东川市公安厅(现为安江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与后江省渭水县公安(现为芹苴市永顺东乡公安)调查警察机关配合,对阿俊的住所进行紧急搜查,查获他盗窃的33部手机及诸多相关物品和资料。2025年6月23日,阮国俊被起诉并调查。
庭审结束后,审判委员会对犯下“偷窃财产”罪名的被告阮国俊判处14年有期徒刑,并强迫被告向受害人归还未追回的33部手机价值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