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調查,今年2月18日,阿秀與阿論騎摩托車在新協鄉到處派發紙條(內容為“提供借貸服務”)時被公安力量發現,被傳召到公安機關錄案,兩人供認是為阿俊所僱用,專門在同奈省多個縣從事放高利貸活動。
事後,公安力量立刻對阿俊的私寓進行搜查。在此,公安沒收了1台儲存貸款者名冊的電腦、打印機、手機、放置近1億元現款的保險箱以及其他許多贓物。阿俊供認其放高利貸行為,月息為19至43%。當顧客借貸後,阿俊將派其手下每天去收取本息。2018年6月份,阿俊前往仁澤縣協福鄉五村租賃一間住房,以進行放高利貸行徑。
阿俊僱用阿秀、阿忠與阿論,月薪是600萬元,專為他放高利貸。阿俊也給其手下在同奈省隆城、仁澤、錦美、統一等各縣及邊和市活動。阿俊主要是給貧困者、工人、小販等對象借款。貸款額介於100萬至1000萬元之間。阿俊要求有需求貸款者交出身份證、駕照、戶口以作抵押。如果借貸1000萬元,每天須還50萬元,期限25天。
經審訊,公安力量確定隆城縣共有28人已向阿俊團夥貸款。該團夥已收取逾1億8200萬元的非法營利。每月扣除了各項生活費用及僱員薪資後,阿俊還約有4000萬元。目前,公安機關正擴大案件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