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案件卷宗,2015年6月2日深夜,林志忍來到丐諾縣梁世珍鄉派出所報案。據此,正當在梁世珍橋附近停車接電話時,有3名青年駕駛兩輛摩托車撞向林志忍的車尾以致跌倒,之後歹徒使用棍子與安全帽襲擊,用剪刀刺向肩部並劫去價值約370萬元的手機。
在報案期間,受害人表示途經距劫案現場3公里的黎文林鄉某酒肆時,看見一名穿著紅色T恤的青年與另外兩名青年在喝酒,疑是劫匪。
去年6月12日,丐諾縣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對案件進行起訴,並對犯罪人黎明日、阮黃康和阮武歌以搶劫財產罪進行暫時羈押和起訴。在調查過程中,3人已認罪。然而,到庭審階段時,3人卻改變口供,否認罪行,並且表示被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