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上,被告阿娥儘管清晰地回答審判員的提問,但不誠懇。她表示,儘管未有建築許可證,但該公司仍設立演橋B5項目模型,以便推銷該工程項目。另一方面有關打樁事宜是為了試驗,以為落實工程項目服務,按照“邊施工邊申請”形式來進行。收取客戶逾3770億元後,被告阿娥使用一部分投資演橋B5區項目,其餘的用於消費及投資其他項目,迄今已沒錢退還給受害者,也沒有住房單位可移交給客戶。
根據起訴書,被告周氏秋娥與各同犯已簽訂752份合資合同,並收取客戶逾3770億元,以及保證將移交演橋B5區項目公寓752個住房單位。在逾3770億元總額當中,阿娥僅給43名客戶退還逾287億元,其餘3480億元已被阿娥侵吞。
上述項目詐騙一案,周氏秋娥被確定是主謀,其餘9名被告全是阿娥的下屬,被控告為實施協助行為。
預計該審判庭將延續至本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