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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氏秋娥被判無期徒刑

〔本報消息〕經兩星期庭審之後,昨(16)日下午,河內市人民法院已對在房地產投資建設集團股份公司(Housing Group) 發生“詐騙侵吞財產”案的被告周氏秋娥及9名同犯判刑。其中,被告周氏秋娥(原Housing Group公司董事長兼總理經)被判無期徒刑。
審判長在宣讀判決書。
審判長在宣讀判決書。
周氏秋娥除了無期徒刑之外,該法庭還宣判另9名被告,其中有4名被告原是Housing Group公司副總經理,包括阮長山6年徒刑、黎鴻剛4年徒刑、阮武雄30個月徒刑、潘清宣24個月徒刑;原該集團不動產交易所經理阮氏情7年徒刑及劉氏翠36個月徒刑;Housing Group公司會計長范氏秋恆36個月徒刑及丁福笑36個月緩刑;至於段氏清水(原Housing Group公司代會計長)被判刑24個月,同違反“詐騙侵吞財產”罪名,按照《刑法》第139條第4款a項所規定。

除了判無期徒刑,審判委員會還強制被告周氏秋娥必須向各受害者負上民事賠償責任。其餘的9名被告不必負上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初審判決確定:被告周氏秋娥及各同犯的違反行徑是在752份集資合同裡侵吞726名客戶的逾3770億元。在上述款項中,被告周氏秋娥只向43名客戶退還28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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