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党中央执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一天工作新闻公报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慰问革命有功者 已在黎氏莲公园归集100具烈士遗骸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走访北宁省顺成荣军疗养中心 政府总理黎明兴:从识别和解决困难转向完善发展基础 政府总理要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任务的实施进度 政府总理黎明兴:加强对接,推动越南-希腊关系务实发展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搜寻、归集和确认烈士身份是对祖国和人民的神圣责任 国会常委会就修改与削减农业和环境领域10部法律中的行政手续提出意见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将山罗建设成为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和特色旅游中心

将违规驾驶视频上传社交网 两夫妇被处罚 车辆被没收

10月15日上午,胡志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处(PC08)通报称,第1交通警察中队已对一名名叫 V.Q.T.(2006年出生,家住金瓯省)的男子进行处罚,原因是其“驾驶摩托车仅用一个轮子行驶”以及“无执照驾驶车辆”。

 V.Q.T.骑摩托车“翘头”行驶。
V.Q.T.骑摩托车“翘头”行驶。

此前,通过社交网络监控工作,第1交通警察中队发现TikTok账号“Triệu Nhỏ”(ID:voquoctrieu2009)发布了多段摩托车以单轮行驶的视频,以及一群青少年聚集扰乱交通秩序的视频。

经查实,该账号的持有人正是V.Q.T.,目前在胡志明市新渊坊从事修车工作。第1交通警察中队联合新渊坊公安将V.Q.T.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在公安机关,V.Q.T.承认自己是于9月30日晚22时40分左右,在新渊坊潘廷逢街驾驶车牌号为 61K1-253.13 的摩托车单轮行驶的视频中的当事人。视频由其妻子拍摄,随后由他本人上传至TikTok。

根据《第168/2024号政府法令》(Nghị định 168/2024/NĐ-CP),第1交通警察中队对V.Q.T.作出行政处罚,理由为“驾驶车辆单轮行驶”和“无证驾驶”,合计罚款300万越盾,并没收涉事车辆。同时,车辆所有人因“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格者驾驶”被处以900万元罚款。

至于另一段青少年聚集骑车的视频,V.Q.T.表示该视频是从他人页面复制转载的。交通警察部门目前正继续核查来源并依法处理。

胡志明市公安提醒广大青少年:切勿实施、鼓吹或在社交网络上传播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诸如“翘头行驶”、“蛇形驾驶”、“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均存在严重交通事故风险,将被依法严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