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广治省边防部队指挥长对4名船长签署了行政处罚决定,包括:编号BV-92476-TS渔船船长黎文P.、编号BV-92475-TS渔船船长裴荣Q.、编号BV-92997-TS渔船船长梅V.以及编号BV-90454-TS渔船船长范文T.。
这些渔船的违规行为包括:擅自关闭航程监控设备、没有船长和轮机长证书或文凭、不服从检查及检察以及运输没有合法证件的燃油。罚款总金额为8亿7675万元,同时没收4594公升柴油。
广治省边防部队肯定,此次的严厉处罚体现越南坚决遏制IUU捕捞的决心,维护海洋边境主权与安全,为越南渔业解除欧盟委员会(EC)的“黄牌”警告,并建设现代且永续的越南渔业。边防部队借此案发出强烈信号:渔民必须遵守法律,负责任地进行捕捞活动,以维护国家的海洋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