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初步消息,當天早上7時許,位於平新郡平興和坊第12街區7號路出租住房區居民聽到少兒的哭喊聲。眾人趕抵後發現N.V.K正在設法挾持住在附近一名婦女的3歲男孩,接著將該男童拉到對面住房後並關上門,手上拿著汽油瓶,威脅誰敢進屋內就點火。民眾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聞訊後,平新郡公安趕抵封鎖現場,設法說服對方出來。歹徒不配合,更要求職能力量撤退。看到案件性質嚴重, 2輛消防車獲派遣趕到現場,防止事故發生。經過多小時勸說,歹徒才肯開門釋放男童。
至同日中午12時,歹徒才開門出來,並坐在附近桌子掩面哭泣。他初步表示,因與妻子發生爭吵,故妻子抱著女兒返回家鄉。由於對妻子的離開十分生氣,並認為住在對面房間的婦女是妻子的友人,並與此事有關,於是設法挾持其小孩,以威脅她打電話讓妻子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