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安的卷宗,上月24日下午,因與榮市列寧街某家修車店主黃蘭P(寓居榮市何輝集坊)發生矛盾,因此阿山持著兩把刀前往上述修車店尋找阿P。不見阿P,阿山持刀砍破了阿P的胞妹正在附近停泊的車前後擋風玻璃。根據檢定結果,上述總損失約1億7500萬元。上月29日,榮市公安調查員前往阿山住房宣讀拘捕令以調查故意毀壞財物行為。但是,當調查員來時,阿山已爬上二樓,隨後穿過窗口逃遁。
本月1日上午8時,公安力量繼續前往阿山住房以實施拘捕令。當時,阿山正與其他兩名朋友在二樓上熟睡。發現公安來,黎玉山拿著兩枚手榴彈威脅。公安幹部說服阿山放下手榴彈但未遂。面對上述情況,公安力量必須離開阿山住房,同時向上司報告。
隨後,榮市公安和乂安省公安廳已調派特任、機動、刑事及交通等逾200名警員封閉現場及包圍上述住房。職能力量已用揚聲器呼喊並說服阿山放下武器投降。
然而,阿山仍擋住出入門口和視窗,在家中死守,同時在社交網挑戰公安力量。同日下午1時許,阿山的一名朋友出門並把一枚手榴彈移交給公安力量。同日下午4時,第二人也離開阿山住房。只有阿山一人在家中持手榴彈死守。同日晚上11時,職能力量通報“這次是最後一次”,若不放下武器投降,公安力量將開槍。
當時, 在二和三樓的偵查員正等候行動的命令。然而,幾分鐘後,阿山已出門投降。對阿山住房勘察後,職能力量沒收兩枚假手榴彈和一枚編號M67的手榴彈。榮市公安副公安長阮友強中校告知,由於阿山住房比較狹窄,3面均有住房。當時,其持著武器和十分衝動,若使用強硬措施將對附近民戶造成危險。因此,職能力量決定須使用堅持措施以說服阿山投降。據悉,阿山曾因犯下販賣毒品罪而被宣判30個月有期徒刑的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