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初步消息,在2019年底期間,阮杜梅濫用邦美蜀市民事案件執行分局秘書的名義,答應在民事案件中,協助P.V.T(寓居巴地-頭頓省)。
阮杜梅已要求P.V.T多次匯款到自己的賬戶,總共為2億4000萬元。其後,阮杜梅使用7100多萬元來繳納訴訟費並向律師支付酬勞。其餘款項逾1億6800萬元,阮杜梅已使用於個人目的。P.V.T已多次討回款項但阮杜梅仍不退還。
邦美蜀市民事案件執行分局一名領導確認,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關昨(11)日上午已對阮杜梅在邦美蜀市民事案件執行分局辦事處的工作地方進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