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監控器記錄黎晉成的行為,但看不到事後有許多人上門行兇黎晉成,而不報警的影像。不少人“替天行道”的行為已違反法律規定,這與黎晉成的行為差不多。
我國曾發生類似情況。某父親於兩年前毆打孩子,網民於數個月前看到相關視頻後,一窩蜂找上門“教訓”那位父親。上述兩件事情的共同點就是相關視頻上傳網絡後,網民就可以毆打他人以消怒。
眾人正在瞄向單方情感。監控器只記錄一人的錯失,但取不到眾人的違規行為。我認為,若不得停止,此事是十分危險的。
第二、監控器看不到社群的憤憤不平。換言之,我們看不到自己生氣和急迫的樣子。網民隨意辱罵、威脅,甚至要上門問話和對暴徒進行“教訓”的事表示痛快。
初期,我看見暴徒已承擔後果也感到“滿意”,但那只是一瞬間的感覺。若網民繼續尋找和“教訓”某視頻的歹徒,將怎麼辦?我們消怒後,是否感到會更好?
我認為,要杜絕網民不滿而打人的行為,就要從根做起,那是先把上述視頻交給職能部門,別隨意上傳網絡。若不可控制憤怒情緒,後果將不堪設想。
第三、監控器看不到的是人人錄影並將視頻上傳社交網的潮流,特別是在家家都安裝監控器的情況下。實際上,監控器已做到限制不適當、犯法行為,同時追蹤罪犯的作用。若將所有視頻上傳網絡,將會令社群信心下降。屆時,監控器不再擔任監控功能,而負責評價、評論、吸引人點贊等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一段視頻上傳網絡將永遠存在,這將成為違規者及其親人揮之不去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