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河靖省人民法院昨(14)日已對涉嫌39名越南人在英國集裝箱車死亡案件的7名被告犯下“組織、仲介給他人偷渡出國”罪名作出判決。其中,被告阮國成(26歲,寓居芹苴市)被判7年6個月有期徒刑;阮氏翠和(36歲,寓居乂安省)被判6年有期徒刑;陳廷長(35歲,寓居河靖省)被判5年有期徒刑;阮春潮(24歲,寓居乂安省)被判2年6個月有期徒刑。
此外,上述案件頭目阮翠艷(31歲,寓居芹苴市)現已遁逃,正被國際通緝,故為另行審判。在組織偷渡過程中,阿和與阿成每人獲3000美元,阿長及阿惠每人獲享1500美元、阿潮獲1000美元、阿湖獲2000萬元及阿奇獲得1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