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儘管在大部分供詞裡,阿香均承認綁架事件從頭至尾是由她落實,但她仍肯定“是按照阿煌(即陳煌,45歲,被綁架兩名女孩的父親)的指導進行。”調查機關已花了不少時間和精力以查究原因,但截至目前為止仍未有任何證據、資料可證明上述口供可靠及有根據。
實際上也顯示,阿煌的經濟條件良好,沒有負債,本身也很疼愛女兒。阿煌母親肯定阿
煌的經濟獨立且有高收入,若阿煌遇上任何困難她也會全力幫忙。
因此,調查機關確定張香是主要被告,也是主謀策劃和一人進行全部綁架事件,所以下達起訴和拘捕阿香《決定》以繼續調查。初步調查結果顯示,身為朋友,在美國期間經常有來往,當返回越南時張香就到阿煌在第五郡的房子留宿和策劃了綁架計劃。經多日研究,尋找機會和籌備後,本月7日,阿香已決定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