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关于领取一次性社保金规定的2024年《社保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1. 该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对象,已终止参加社保并提出申请,若属于以下场合之一,就可领取一次性社保金:
a/ 已到领取退休金的年龄,但社保缴费时间未满15年。劳动者若不领取一次性社保金,可以根据该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领取每月补助金。
b/ 出国定居
c/ 正患有癌症、瘫痪、失代偿性肝硬化、重度肺结核、爱滋病等疾病。
d/ 劳动能力丧失81%以上;特别严重残疾。
đ/劳动者在该法生效之前已参加社保,在12个月后不参加强制性社保,也不参加自愿性社保,并且其社保缴费时间未满20年。
因此,在2025年7月1日前已缴纳社保,离职12个月后不再参保且社保缴费时间未满20年的劳动者,仍可领取一次性社保金。然而,根据修订后的《社保法》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已缴纳满15年社保的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领取退休金。因此,你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