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交通警察集中机动巡逻,在固定点位进行检查时必须使用随身摄像机(执法记录仪)或设置摄像机记录整个检查、处理过程,同时摄像机的数据必须按规定保存。
交通警察要求民众停车检查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当有违法资讯反映到交通警察单位领导、指挥官的电话时;当制定总检察计划或具有机关、组织、个人关于犯罪、其他违法行为的举报、反映、建议时;当开展超载、超员、酒精与毒品检测等专题时...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在交通枢纽执行交通指挥与调度任务的交通警察小组、力量只集中疏导交通以确保安全且畅通,绝对不得停车进行检查、处理违法行为。
上述内容将早日在高速公路系统应用,以创造透明度并获得民众的赞同。
交通警察局代表也告知,自2026年初起,所有陆路、铁路、水路交通违法行为(若未通过业务技术设备或摄像头直接发现),在处理前须有图像数据或电子证据作为作出处罚决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