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后,国会在会堂讨论在首都实施大型项目的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国会关于试点实施胡志明市若干特殊机制和政策的第98号《决议》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国会关于城市政府组织及岘港市部分特殊机制和政策试点发展的第十五届国会第136号《决议》部分条款修订和补充草案,关于2025年第二次补充国家财政预算(来自无偿外资)。
根据政府的呈文,国会通过决议,允许河内试点实施若干特殊机制和政策,以推进首都的重要大型项目,是必要且紧迫的。这将有助于疏通法律“瓶颈”,吸引投资,创造突破,实现更快速、更可持续的发展,并在红河平原及全国经济发展中产生更大辐射效应。该决议将为实现年均经济增长率11%以上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符合管理思维创新、加强首都分级管理与授权的要求。
决议草案对多项政策做出了具体的规定,通过分级授权和将多个环节并行处理,以简化行政手续。
关于决策权力的下放以及投资方针的批准,草案规定:原本属于国会、政府、政府总理依现行规定审批的项目,将授权由市人民议会或市人委会主席决定/批准投资方针,市人民议会将单独制定简化、灵活的流程和手续。
上午剩余时间,国会代表就《增值税法》部分条款修订草案进行分组讨论。
下午的会议中,国会听取关于若干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呈文与审查报告,这些政策特别适用于北-南高铁项目。
随后,国会在全体会议上就以下内容进行讨论:关于2026-2030年国家能源发展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若干特殊机制和政策,特别适用于北-南高铁项目,嘉平国际机场建设投资项目的投资方针,荣市-清水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项目的投资方针,调整国会关于隆城国际机场投资方针的第94号《决议》内容,国会于2024年11月30日通过有关解决胡志明市、岘港市及庆和省在检查、审计结论及判决中的项目和土地问题的特殊机制与政策的第十五届第170号《决议》修订补充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