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陳隆慶上校稱,上述事件於本月7日發生在綏豐縣合富鄉的DT716路段。當時,綏豐縣交警正在執行任務,發現一名青年一手持刀,一手駕摩托車高速行駛,因此對該車發出停車號令以檢查。然而,這名青年不執行且加速逃走。這時,交警已駕車追趕。
據陳隆慶上校稱,追趕上述青年的交警是陳文昊大尉。此外,隊中一些交警也緊隨其後以協助。
在整個過程中,該青年儘管被交警多次示意停車但不執行,而且還左搖右晃地駕駛以挑釁。追趕了一段時間後,該青年停下來,持刀亂舞和棄車逃進白千層森林裡。據綏豐縣公安稱,該青年丟棄的摩托車編號60-F2 6961。經過檢查、核實,職能部門發現這是一個假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