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公安厅刑警科2月5日上午已暂时拘留B.T.P.L.(寓居河内市福山乡),以调查“卖淫仲介” 行为。
据初步调查资料,由于没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B.T.P.L.在有客人需求时已参加卖淫活动。公安机关还确定,阿L.参加卖淫仲介活动。
据悉,阿L.使用手机聊天应用程式向客人发送女子照片,旨在招揽、介绍供客人选择。当客人同意时,阿L. 自行商议价格并统一地点,随后按要求安排卖淫者前往。
1月13日晚上,位于河内市越兴坊一家旅馆,B.T.P.L.与另外2人正在进行买卖淫行为时,被刑警力量检查,人赃并获。
据调查机关称,B.T.P.L.扮演直接接收转账款项的统筹角色,然后再支付给卖淫者。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巩固卷宗,以依法处理上述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