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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成才上訴市人民法院

〔本報消息〕市人委會原常務副主席阮成才日前就“違規出租和移交胡志明市第一郡黎筍街8-12號黃金地段,導致2520億元流失”案件初審判決,向市人民法院呈提出上訴。
市人委會原常務副主席阮成才(中)被初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圖源:志雄)
市人委會原常務副主席阮成才(中)被初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圖源:志雄)
據此,阮成才建議職權機關重新審議整個初審判決,同時懇求減刑。關於上述案件,市資源與環境廳原廳長陶英傑、市資源與環境廳土地管理科原副科長張文渥、第二郡郡委原書記阮懷南、“五月花”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黎氏清翠也向法院呈遞上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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