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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疫情擴散工人被判入獄1年

〔本報消息〕金甌省陳文時縣人民法院昨(24)日已對被告林明協(27歲,寓居金甌省蝙蝠潭縣郭品北鄉)的引發危險傳染病擴散蔓延刑事案件召開初審庭。
出庭受審的被告人林明協。(圖源:嘉明)
出庭受審的被告人林明協。(圖源:嘉明)
據此,審判委員會已對被告阿協因傳播新冠肺炎疫情給妻子5名親人而被宣判12個月有期徒刑。據起訴書顯示,阿協原是一水產工廠的工人。今年8月23日下午,得知本人與同一排出租住房的1名確診病例阿N有密切接觸。但當載其妻子返回陳文時縣慶平鄉1-5村的鄉下時,阿協已不做健康申報。之後,阿協確診,且傳播給妻子5名親人。庭上,阿協供述因害怕做健康申報後將被送至集中隔離區,同時也“聽聞”集中隔離區很容易出現交叉感染危機,所以不申報。

儘管阿協已深表悔意,但因隱瞞流行病學行徑的危險性,審判委員會認為,為了共同防疫利益及對社會起到總體威懾作用,審判委員會對被告阿協判決12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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