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第九郡的草娟提問:“我在家賣衣服。我想自行購買社保以將來獲享退休金,但不知道要到何處登記?我今年32歲,仍可以參加嗎?還是太遲了?”與草娟有同樣疑問的,家住第十二郡的進明對自願社保規定也不太清楚。
進明告知,他4年前在一家企業工作時有參加強制社保。但他最近退職,從事自由工作。他問:“我已有保險冊,現在可不可以參加自願社保?若可以,能不能繼續使用已獲發的社保冊?”
另外,許多年齡較大者也想參加自願社保以日後獲享退休金,以防不測、患病等場合。現年58歲,家住第十一郡的黎功勳告知,他想參加自願社保,但不知道如何繳費。他說:“我年齡較大了,不知道可不可以投保?”
據市社保機關稱,自願社保是投保者可選擇繳費額和繳納方式的保險類型。參加自願性社保者是不屬於參加強制性社保對象的滿15歲以上的人。繳交的社保費額等於投保者自選的月薪的22% ,但不低於農村窮人的收入額(每月最低收入額為70萬元)。
另外,曾參加強制社保,後來轉到從事自由工作的人仍可參加自願社保及繼續使用正持有的社保冊。根據以上所述,草娟、進明和黎功勳都可以參加自願社保。
與此同時,參加自願社保者還獲國家提供社保繳費輔助,輔助額視不同農村貧困標準而定。具體是對貧戶、邊緣貧困戶和其他對象的輔助額分別為30%、25%和10%。輔助時間根據各自場合的實際自願社保繳納時間◆
6個自願社保繳納方式
參加自願社保者是不屬於參加強制性社保對象的滿15歲以上越南公民。要獲得享退休金,必須繳納至少20年社保費和已到規定退休年齡。
1.政府於2015年12月29日頒佈的第134號《議定》第九條規定,總共有6個自願社保繳納方式以供投保者選擇,具體是:
-每月一次。
-每3個月一次。
-每6個月一次。
-每12個月一次。
-一次為未來多年(但不得超出5年)繳納社保費。
-對於已屆滿規定退休年齡條件的投保者,可一次性為餘下未足20年的時間(但不得超出10年即120個月)繳納社保費以獲享退休金。
2.若參加社保者已到規定退休年齡,但社保費繳交時間未到10年,若想繼續投保,就按此條第1款a、b、c、d、đ項規定的各方式之一繼續繳交自願社保費直至餘下的社保繳交時間為10年以下,就可一次性把餘下的時間繳納以獲享此條第一款e項規定的退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