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在美的越南人群體並沒有庇護越新組織,只不過是少數人的參與,其他的人都視黃基明陣營、越新組織 為“黑手黨幫派”,是專施 恐怖、殺人與軍火走私等危險行為。
黑手黨幫派,卻打起政治解放旗號
2015年11月初,美國多家新聞報章與社交網都刊登了FBI的調查資料,題目是“在美的越南人社群現況:黃基明陣營捲起政治與罪惡活動浪潮…”。這些資料是FBI於1990 年以前搜集,內容反映了在1981-1990年階段,越南解放國家陣線(MTQGGP)已進行了一系列違反美國法律的行為,如:毒品、美金、軍火走私交易、暗殺、殺人事件等等。
2015年11月3日,美國 Frontline 電視頻道播放了關於MTQGGP的“K9特別隊”的調查報導,題目是“Terror In little Saigon”(小西貢驚魂)。這部片子述及1981-1992年間,FBI對由MTQGGP帶領各骨幹成員組成的“K9特別隊”的審訊與資料調查收集,披露此隊專門執行搜尋與刺殺持對立觀點或揭露黃基明及其同伙欺騙僑胞行為的越裔報人的任務,本片同時把MTQGGP列入恐怖分子組織名單。
“在美的越南人社群現況:黃基明陣營捲起政治與罪惡活動浪潮……”報告裡,這些資料清楚註明:“獲FBI於1992年1月6日至8日在舊金山召開的會議上派發”。
據FBI資料,在1990年以前移居美國的越南人概況分析 基礎上,清楚指出越南人社 群在美國領土各區生活與工 作實況。FBI對於MTQGGP的評 價是“黃基明陣營打著政治 解放旗號最有勢力的黑手黨 幫派”。
因此,一向來的觀點認為,從成立(1982年)起與活動過程中,黃基明陣營獲美國越南人社群供養與庇護一說, 完全失實。FBI透過調查與考察確定美國的越南人社群視此 組織為“有大勢力的黑手黨 幫派”。
於1982年成立,到了1985 年,此陣營有大約5000名成員,其中三分之二是在美國生活。經過重整之後,此陣營分成3區:中美洲區(從明尼蘇達州,威斯康辛州,奧克拉荷馬州,到德克薩斯州,路易斯安那州);東岸區(從新英格蘭地區到佛羅里達州);西岸區(從華盛頓到加州)。
到了1990年,大部分老成員已成為指揮幹部或已委任到由黃基明指揮陣營的k9組。他們招募的多數是無監護人的逃亡青年、美國混血兒,其中有些身份來歷不明。他們經常搬遷各地(如1990年,一個名叫阮明的人,去到馬里蘭州的蒙哥馬利,報名入讀蒙哥馬利大學,其真正目的是要招募那裡的大學生,已經干涉到許多活動,企圖營造出與在美越南人社群的聯絡鏈)。
這個時期,大約150人在做這些事,以各種如:在陣營的餐飲店與其他單位半工讀者,領取薪資。據FBI的調查,“這批人都是工作了一年後“被辭去”,申請失業救助金,繼續為陣營工作”。當其時,有些對象唆使妻子虛報離婚,以便其妻有條件領取社會與醫療救助金,丈夫仍為陣營工作,領取現金薪資。
此陣營頭目常自稱財力雄厚,隨時可以揮金如土去支付願意依其意圖與指導去活動的人。實則他們的虛有其表,瞞不過美國的越南人,但有些國內的越南人或由於政治幻想,或喜歡不勞而獲,仍抱著“寧做美國窮,不作越南富”的 美夢。
這些人手持幾個錢,妄想深入加盟,便可獲黃基明陣營重金獎賞,徹底改變命途。其實一切全是幻想,他們以為只要答應為這反動組織辦事,可以換到汽車、樓房,結果卻是一場空,起初是收到一些甜頭,之後這些頭目就只會信口雌黃,空口說白話,但是“既已箭在弦上,惟有硬著頭皮幹下去”。
究竟當時此陣營的財力虛實如何?讀完FBI的資料,我們清楚見到越新組織是靠跨國走私所得,但其在踐踏道德與法律得來金錢之後,只會與上級吃香喝辣,下級分不到一杯羹。正因如此,令那些本來做著給黃基明當爪牙致富美夢的人大失所望。
為了金錢,黃基明陣營起初加強在泰國的走私活動,例如,透過進口粉條、方便麵、粉絲及魚露等。但只靠這些小兒科,是不能滿足陣營大官 的貪慾,結果是讓FBI調查發現:“海洛因透過這條鏈進入美國”。
具體是,黃基明陣營的一名分裂分子,透過特別手段,使用一種特別樹葉包裹海洛因,外面包一張薄鋁紙,再包一片特別樹葉,然後塞進濃稠的蝦醬罐子裡。這種蝦醬交易果然瞞過了美國、泰國反毒官員的法眼。
此組織也加大同西貢的商業交易,並透過移居美國的越南人回國省親的關係,作為重要經商渠道。FBI從黃基明陣營的一名分裂分子口中得知,陣營寄返越南的資金計至該時候大約300萬美元。
這筆資金的用途包括從西貢到曼谷再到舊金山的毒品販賣(主要是海洛因)。販毒是陣營最落力參與的經營活動,同時非法炒賣美元與黃金。他們透過各種手段避開各國的法律機關,其中最常見的是利用女性假扮成遊客,隨身攜帶毒品經曼谷、馬尼拉返美。FBI評估認為:“這是一項廣大範圍的走私,儘管每次只是由陣 營的女幹部攜帶大約一兩公斤毒品。”
2015年11月3日,美國 Frontline 電視頻道播放了關於MTQGGP的“K9特別隊”的調查報導,題目是“Terror In little Saigon”(小西貢驚魂)。這部片子述及1981-1992年間,FBI對由MTQGGP帶領各骨幹成員組成的“K9特別隊”的審訊與資料調查收集,披露此隊專門執行搜尋與刺殺持對立觀點或揭露黃基明及其同伙欺騙僑胞行為的越裔報人的任務,本片同時把MTQGGP列入恐怖分子組織名單。
“在美的越南人社群現況:黃基明陣營捲起政治與罪惡活動浪潮……”報告裡,這些資料清楚註明:“獲FBI於1992年1月6日至8日在舊金山召開的會議上派發”。
據FBI資料,在1990年以前移居美國的越南人概況分析 基礎上,清楚指出越南人社 群在美國領土各區生活與工 作實況。FBI對於MTQGGP的評 價是“黃基明陣營打著政治 解放旗號最有勢力的黑手黨 幫派”。
因此,一向來的觀點認為,從成立(1982年)起與活動過程中,黃基明陣營獲美國越南人社群供養與庇護一說, 完全失實。FBI透過調查與考察確定美國的越南人社群視此 組織為“有大勢力的黑手黨 幫派”。
於1982年成立,到了1985 年,此陣營有大約5000名成員,其中三分之二是在美國生活。經過重整之後,此陣營分成3區:中美洲區(從明尼蘇達州,威斯康辛州,奧克拉荷馬州,到德克薩斯州,路易斯安那州);東岸區(從新英格蘭地區到佛羅里達州);西岸區(從華盛頓到加州)。
到了1990年,大部分老成員已成為指揮幹部或已委任到由黃基明指揮陣營的k9組。他們招募的多數是無監護人的逃亡青年、美國混血兒,其中有些身份來歷不明。他們經常搬遷各地(如1990年,一個名叫阮明的人,去到馬里蘭州的蒙哥馬利,報名入讀蒙哥馬利大學,其真正目的是要招募那裡的大學生,已經干涉到許多活動,企圖營造出與在美越南人社群的聯絡鏈)。
這個時期,大約150人在做這些事,以各種如:在陣營的餐飲店與其他單位半工讀者,領取薪資。據FBI的調查,“這批人都是工作了一年後“被辭去”,申請失業救助金,繼續為陣營工作”。當其時,有些對象唆使妻子虛報離婚,以便其妻有條件領取社會與醫療救助金,丈夫仍為陣營工作,領取現金薪資。
此陣營頭目常自稱財力雄厚,隨時可以揮金如土去支付願意依其意圖與指導去活動的人。實則他們的虛有其表,瞞不過美國的越南人,但有些國內的越南人或由於政治幻想,或喜歡不勞而獲,仍抱著“寧做美國窮,不作越南富”的 美夢。
這些人手持幾個錢,妄想深入加盟,便可獲黃基明陣營重金獎賞,徹底改變命途。其實一切全是幻想,他們以為只要答應為這反動組織辦事,可以換到汽車、樓房,結果卻是一場空,起初是收到一些甜頭,之後這些頭目就只會信口雌黃,空口說白話,但是“既已箭在弦上,惟有硬著頭皮幹下去”。
究竟當時此陣營的財力虛實如何?讀完FBI的資料,我們清楚見到越新組織是靠跨國走私所得,但其在踐踏道德與法律得來金錢之後,只會與上級吃香喝辣,下級分不到一杯羹。正因如此,令那些本來做著給黃基明當爪牙致富美夢的人大失所望。
為了金錢,黃基明陣營起初加強在泰國的走私活動,例如,透過進口粉條、方便麵、粉絲及魚露等。但只靠這些小兒科,是不能滿足陣營大官 的貪慾,結果是讓FBI調查發現:“海洛因透過這條鏈進入美國”。
具體是,黃基明陣營的一名分裂分子,透過特別手段,使用一種特別樹葉包裹海洛因,外面包一張薄鋁紙,再包一片特別樹葉,然後塞進濃稠的蝦醬罐子裡。這種蝦醬交易果然瞞過了美國、泰國反毒官員的法眼。
此組織也加大同西貢的商業交易,並透過移居美國的越南人回國省親的關係,作為重要經商渠道。FBI從黃基明陣營的一名分裂分子口中得知,陣營寄返越南的資金計至該時候大約300萬美元。
這筆資金的用途包括從西貢到曼谷再到舊金山的毒品販賣(主要是海洛因)。販毒是陣營最落力參與的經營活動,同時非法炒賣美元與黃金。他們透過各種手段避開各國的法律機關,其中最常見的是利用女性假扮成遊客,隨身攜帶毒品經曼谷、馬尼拉返美。FBI評估認為:“這是一項廣大範圍的走私,儘管每次只是由陣 營的女幹部攜帶大約一兩公斤毒品。”
越新組織一向來的“秘史”仍然是為其假仁假義外貌鍍金。
FBI 經過調查已經搜集到這反動組織令人髮指的實證。
FBI評估,“在殘害黎哲夫婦的案件中,陣營的殺手實 在厲害,只因這是陣營殺手 必須盡責執行其首領的命令的要求”。
FBI使用“厲害”這個形容詞來指這些殺手是接受過陣營的專業訓練,證明殺人行為並非某個人即興指使,而是早有圖謀,計劃周詳。這些殺手都是以前的越南共和特別隊的軍人及海軍蛙人。
經過調查黎哲夫婦遇害一案,FBI認為在美越南人的態度已有所改變,他們不再“迴避”越新組織,並且積極與秘密地合作向調查機關舉報,提供線索。FBI指出,這是前所未有的改變態度。而FBI對此案的積極調查,也令美國的越南人社群對FBI及政府官員積極堅決維持越南人社群的法律與治 安感到安心,儘管沒有指名 道姓。
據FBI當時的調查所得,黎哲是因為加入由阮丹桂醫生帶領的人群高潮而被殺的。因為他的加入,成為黃基明陣營的一大障礙,因為此陣營打算加入。但面對海外越南人社群的厭惡,陣營失去信任與名譽,所以想方設法加入這個高潮,以期掩飾自己的惡行。但是黎哲加入並擔任重要角色,於是變成陣營的障礙。
黎哲中伏前兩週,黃基龍與阮文更到訪過黎哲在范祿位於馬里蘭州弗雷德里克家的寄居寓所(阮文更供稱自己未在范祿家見到黎哲,但FBI確信他在說謊)。FBI認為,也許范祿預算向高潮領導人介紹阮文更而不獲接受,儘管阮文更與黎哲是好朋友。
黎哲曾經在高潮中開玩笑地說:“CIA機關將派一名“鳳凰戰役”的舊員返回越南展開秘密活動。“潛伏”在陣營的共產黨將會相信這是事實”。黎哲一向心直口快。他在越南時,曾替WilliamColby工作,當時擔任CIA駐越南任所所長,並負責跟進“鳳凰戰役”。 黎哲在這場戰役指揮部當特別人員。
在黎哲案件中,美國許多越南人對FBI的評價是:FBI特別關注在美越南人社群的治安與繁榮,並要讓大家相信是獲得保護的,越南人社群是可以獲得淨化。FBI深廣的調查是 對各罪惡組織的一次“嚴厲 警告”。
透過這案件,FBI已獲得美國的越南人社群的大力支持。根據部分當地越南人的觀點,他們要同FBI合作,把殺害黎哲的兇手給揪出來。他們認為,要消滅越南人社群中這些罪惡組織,首先必須要把殺害黎哲的兇手繩之以法,兇手一日在逃,這些犯罪組 織還是會借黃基明陣營“反共”為名繼續犯案。對在美的越南人社群而言,還是受到安全威脅。
在黃基明的緊密指揮下,各K9組其後解散,化整為零,成為各特別單位,匿藏在陣營的更新黨背後。這些單位製造滅聲槍,像黎哲槍殺案般,不會在現場留下痕跡。K9組其中一名分裂分子向FBI供認,陣營在美國買下多種新型手槍與爆炸物,之後寄給他們在澳洲與歐洲的幹部,因為這些國家沒有槍械自由市場。澳洲與歐洲的幹部有槍械在手,很容易控制各敵對組織。
他們以不同的手段進行各種軍火交易。例如,他們是將一本大字典挖個洞,裡面收藏一把手槍與子彈。之後他們敷一層稀餬在槍枝上面,外裹一張薄鋁紙,再倒一層稠餬,把槍固定在書洞中。從書外表來看,沒有人會想到裡面藏了一把手槍。
然後他們把字典打包,外面註明是“書籍”,用海運寄抵歐洲或澳洲,然後以另一個名字收件,以防萬一東窗事發,掩人耳目。據一分裂分子稱,這種瞞天過海的走私方法已讓大約20枝手槍順利進入澳洲及許多槍枝進入歐洲境內,一切都是海運。也透過這種手段,犯罪組織已把一定數量的海洛因從曼谷運送到美國。該分裂分子還說:“他們已經中止了這種走私方法,因為數量不大,收件人風險卻不小,如今他們改為走私鑽石。”
這些分裂分子也向FBI供稱,泰國軍隊舊將領Sudsai是泰國陣營的贊助人。FBI認為,CIA駐泰國機關對這案件有足夠資料卷宗。曼谷陣營指揮部是出口亞洲食品往美加的控制中心。以亞東食品形式,陣營用特別手段瞞過舊金山海關官員,進口毒品。因此黃基明陣營與跨國販毒交易鏈的瓜葛,日益令在美國的越南人社群感到擔憂。
這僅是FBI在1990年以前收集到的資料證據,不算充分,卻足以揭穿黃基明陣營、越新黨的“真面目”,一如在美國的越南人社群的評估,這些組織骨子裡就是黑手黨,也證實了其所犯下的殺人、滅口、互相撕殺等罪行。越新黨又是怎樣對待自己的成員呢?
並沒有達成某些人所幻想的“想屋有屋,想車有車”的宏願,這個辛酸的事實真相已經由分裂分子親口向FBI及在美國的越南人社群和盤托出。他們被壓榨,被以各種手段欺騙,故此,越南人社群視這些犯罪組織為極度危險的黑手黨幫派,必須處置。自從認清越新組織真面目後,美國的越南人社群已積極地同FBI及美國各法律機關合作,展開鬥爭與處置,他們認為“當黃基明陣營等犯罪組織一息尚存,仍然 打著“反共”幌子繼續犯罪,仍然是美國的越南人社群的 威脅”。
透過美國法律機關對黃基明陣營及越新黨的真實揭秘,是很客觀的視野,也是對國內或國外還做著“西方天堂” 幻夢,希望當這個組織的爪牙的某些個人的當頭棒,須及早醒悟,在為時未晚之際回頭 是岸◆
FBI使用“厲害”這個形容詞來指這些殺手是接受過陣營的專業訓練,證明殺人行為並非某個人即興指使,而是早有圖謀,計劃周詳。這些殺手都是以前的越南共和特別隊的軍人及海軍蛙人。
經過調查黎哲夫婦遇害一案,FBI認為在美越南人的態度已有所改變,他們不再“迴避”越新組織,並且積極與秘密地合作向調查機關舉報,提供線索。FBI指出,這是前所未有的改變態度。而FBI對此案的積極調查,也令美國的越南人社群對FBI及政府官員積極堅決維持越南人社群的法律與治 安感到安心,儘管沒有指名 道姓。
據FBI當時的調查所得,黎哲是因為加入由阮丹桂醫生帶領的人群高潮而被殺的。因為他的加入,成為黃基明陣營的一大障礙,因為此陣營打算加入。但面對海外越南人社群的厭惡,陣營失去信任與名譽,所以想方設法加入這個高潮,以期掩飾自己的惡行。但是黎哲加入並擔任重要角色,於是變成陣營的障礙。
黎哲中伏前兩週,黃基龍與阮文更到訪過黎哲在范祿位於馬里蘭州弗雷德里克家的寄居寓所(阮文更供稱自己未在范祿家見到黎哲,但FBI確信他在說謊)。FBI認為,也許范祿預算向高潮領導人介紹阮文更而不獲接受,儘管阮文更與黎哲是好朋友。
黎哲曾經在高潮中開玩笑地說:“CIA機關將派一名“鳳凰戰役”的舊員返回越南展開秘密活動。“潛伏”在陣營的共產黨將會相信這是事實”。黎哲一向心直口快。他在越南時,曾替WilliamColby工作,當時擔任CIA駐越南任所所長,並負責跟進“鳳凰戰役”。 黎哲在這場戰役指揮部當特別人員。
在黎哲案件中,美國許多越南人對FBI的評價是:FBI特別關注在美越南人社群的治安與繁榮,並要讓大家相信是獲得保護的,越南人社群是可以獲得淨化。FBI深廣的調查是 對各罪惡組織的一次“嚴厲 警告”。
透過這案件,FBI已獲得美國的越南人社群的大力支持。根據部分當地越南人的觀點,他們要同FBI合作,把殺害黎哲的兇手給揪出來。他們認為,要消滅越南人社群中這些罪惡組織,首先必須要把殺害黎哲的兇手繩之以法,兇手一日在逃,這些犯罪組 織還是會借黃基明陣營“反共”為名繼續犯案。對在美的越南人社群而言,還是受到安全威脅。
在黃基明的緊密指揮下,各K9組其後解散,化整為零,成為各特別單位,匿藏在陣營的更新黨背後。這些單位製造滅聲槍,像黎哲槍殺案般,不會在現場留下痕跡。K9組其中一名分裂分子向FBI供認,陣營在美國買下多種新型手槍與爆炸物,之後寄給他們在澳洲與歐洲的幹部,因為這些國家沒有槍械自由市場。澳洲與歐洲的幹部有槍械在手,很容易控制各敵對組織。
他們以不同的手段進行各種軍火交易。例如,他們是將一本大字典挖個洞,裡面收藏一把手槍與子彈。之後他們敷一層稀餬在槍枝上面,外裹一張薄鋁紙,再倒一層稠餬,把槍固定在書洞中。從書外表來看,沒有人會想到裡面藏了一把手槍。
然後他們把字典打包,外面註明是“書籍”,用海運寄抵歐洲或澳洲,然後以另一個名字收件,以防萬一東窗事發,掩人耳目。據一分裂分子稱,這種瞞天過海的走私方法已讓大約20枝手槍順利進入澳洲及許多槍枝進入歐洲境內,一切都是海運。也透過這種手段,犯罪組織已把一定數量的海洛因從曼谷運送到美國。該分裂分子還說:“他們已經中止了這種走私方法,因為數量不大,收件人風險卻不小,如今他們改為走私鑽石。”
這些分裂分子也向FBI供稱,泰國軍隊舊將領Sudsai是泰國陣營的贊助人。FBI認為,CIA駐泰國機關對這案件有足夠資料卷宗。曼谷陣營指揮部是出口亞洲食品往美加的控制中心。以亞東食品形式,陣營用特別手段瞞過舊金山海關官員,進口毒品。因此黃基明陣營與跨國販毒交易鏈的瓜葛,日益令在美國的越南人社群感到擔憂。
這僅是FBI在1990年以前收集到的資料證據,不算充分,卻足以揭穿黃基明陣營、越新黨的“真面目”,一如在美國的越南人社群的評估,這些組織骨子裡就是黑手黨,也證實了其所犯下的殺人、滅口、互相撕殺等罪行。越新黨又是怎樣對待自己的成員呢?
並沒有達成某些人所幻想的“想屋有屋,想車有車”的宏願,這個辛酸的事實真相已經由分裂分子親口向FBI及在美國的越南人社群和盤托出。他們被壓榨,被以各種手段欺騙,故此,越南人社群視這些犯罪組織為極度危險的黑手黨幫派,必須處置。自從認清越新組織真面目後,美國的越南人社群已積極地同FBI及美國各法律機關合作,展開鬥爭與處置,他們認為“當黃基明陣營等犯罪組織一息尚存,仍然 打著“反共”幌子繼續犯罪,仍然是美國的越南人社群的 威脅”。
透過美國法律機關對黃基明陣營及越新黨的真實揭秘,是很客觀的視野,也是對國內或國外還做著“西方天堂” 幻夢,希望當這個組織的爪牙的某些個人的當頭棒,須及早醒悟,在為時未晚之際回頭 是岸◆
最近連續發生Formosa事件,經職能機關調查得知,是越新組織反動派在挑撥離間、分化各民族團結所為。本報謹摘錄美國聯邦調查局對越新組織的調查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