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案中,调查警察机关提议根据《刑法》第二百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关于“违反国家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和浪费”罪名对阮氏金进(卫生部原部长)作出嫌犯起诉决定。
同罪名被提议起诉的各嫌犯还有:阮金忠(卫生部所属重点医疗项目管委会原副主任、卫生部所属医疗设备与工程司原副司长),陈文生(卫生部所属医疗工程建设专业项目管委会原副主任),陶春生(SHT投资咨询与建设股份公司原经理)。
与本案有关的另两名嫌犯也因涉嫌“违反国家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和浪费”和“受贿”两项罪名被建议起诉,分别是:阮战胜(卫生部所属重点医疗项目管委会原主任)和阮友俊(卫生部所属医疗工程建设专业项目管委会原主任,兼重点医疗项目管委会负责人)。
根据调查结论,白梅医院第二分院和越德友谊医院第二分院两个新建项目在聘请外国咨询单位进行项目立项、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时,并未获得政府总理批准。然而,嫌犯阮战胜仍签呈文报请原部长阮氏金进,再由原部长阮氏金进签署决定允许聘请外国咨询单位,并批准建筑设计方案筛选计划。
在获批的建筑设计方案基础上,嫌犯阮战胜被指控指使阮金忠、阮友俊和陈文生完善并合规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指定分包卷宗。由此,VK Studio - 医疗设备研究院联营执行了相应标段,并配合嫌犯陶春生完善及合规化相关标段的指定分包卷宗。
调查机关指控,嫌犯阮氏金进及各相关嫌犯的行为造成国家资产流失超过 80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