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建设正规化、精锐化、现代化和人文化的监狱管理警察力量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会见美国驻越大使詹妮弗·维克斯 关于彻底处理政治体系内数字化转型堵点的100天行动计划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逐步实现从文化管理向赋能发展的思维转变 越菲建交50周年:双边关系强劲高效发展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建设精锐专业的国际搜救力量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创新工作方法,在任何情况下主动保障安全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建议扩大与比利时、挪威、荷兰和巴西务实合作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河内必须实现更快增长、更高质量发展 黎明兴总理主持案件执行及案件中被侵占、流失资产追缴工作指委会会议 政府总理黎明兴:加快完善制度建设 确保国会审议法律草案质量

強迫他人喝酒是違法

《2019年防範酒類危害法》是首個規定了有關減少酒類危害的措施及規定每個機關、組織、個人在防範酒類危害過程中的責任的文本。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據《2019年防範酒類危害法》第一款第五條規定,“唆使、刺激、強迫他人喝酒等行徑”是被禁止的行為之一。

對許多人來說,在宴席上敬酒、勸酒被視為一種文化、禮儀。但如果是強迫他人喝酒、喝得其無法自主,做出違法行徑或甚至是奪取他人性命就不可視為文化,反而需要指責、排斥。

以前,這種勸酒行徑有的人支持,有的人反對,但自從《防範酒類危害法》於2010年1月1日生效之後,根據其第一款  第五條規定,強迫他人喝酒是違反法律的行徑。

這也是一個嶄新的規定,首次獲法律化。也可以稱為此舉是需要的,旨在改變一個普遍、值得敲響警鐘、給社會、群體造成嚴重後果的現象。

已經是違法的行徑,必須有制裁以有效落實。因此,當頒行了《防範酒類危害法》之後,還要出台規定違反此法律規定的處理形式的書面文本,確保該法律生效時,轉變了飲酒者的意識,禁止強迫他人喝酒的法律起到懲戒作用,體現出法律的嚴明及可行性◆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