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范明政总理:确保隆城国际机场按期投入运营 政府总理范明政:越南将成为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者的理想目的地 胡志明市继续援助庆和省逾580亿元克服雨洪损失 政府总理要求紧急克服灾害后果、恢复生产经营、促进消费,确保民众春节需求 胡志明市人委会主席:紧急解决租地企业“红簿”签发阻碍 政府副总理胡德福会见友邦保险集团董事长马克·塔克 越俄建交75周年:连接两个民族的“红线” 武元甲大将书籍《奠边府》阿拉伯语版正式出版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正式闭幕 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三大城市特定机制政策的决议 国会通过关于试行实施若干促进胡志明市发展的特殊机制、政策《决议》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主持召开党十三大任期内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总结会议

按新手續流程簽發公民身份證

公安部日前頒行了第40號《通知》對辦理簽發公民身份證手續、程序的規定進行修改、補充,並在本月中旬起生效。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據此,辦理簽發公民身份證的手續、程序獲詳細地規定,具體如下:

第一步驟:公民填寫  申請簽發公民身份證的申報表。

第二步驟:接受卷宗的幹部將檢查、對照公民身份證申報表上的公民資訊與國家數據庫所儲存的資訊是否正確無誤。

-對於國家數據庫所儲存公民資訊未開放運作的  場合,就要求公民出示戶口簿。

-對於國家數據庫所儲存的公民資訊不足和不準確的場合,就要求公民出示:報生紙、人民證或其他合法證件。

第三步驟:拍照、收集指紋、個人識別特徵以打印在公民身份證的申報表和公民身份證卡上。

第四步驟:簽發領取公民身份證的預約書。如果卷宗不齊全就要求補充。

第五步驟:簽發人民證編號確認書(若有),並按預約書上的日期、地址簽發公民身份證◆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