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胡志明市成为全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讨论越南文化发展的10大政策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实现两位数增长目标的解决方案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第二阶段:审议决定多项重要文件 越南建议中国保障对越南航空业的燃料供应 越南是推动议会合作的积极奉献、责任担当的伙伴 西宁省动工兴建近800间社会住房 中国学者:越中加速打造立体化联通格局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通过行政中心投资主张 胡志明市风险投资基金问世 越中签署32项合作文件

知情不举是否会受处罚?

岘港市黎明秋女士问: “我儿子和一群朋友出去玩,这群朋友有犯罪行为,但我儿子没有向公安力量报案,那么我儿子会受到处罚吗?”

知情不举将被处罚。
知情不举将被处罚。

广义省司法厅法学家范文忠对不告发犯罪一事回答如下:

根据《2015年刑法》(经《2017年刑法修订与补充法》第1条第5款修订和补充)第19条关于不告发犯罪行为的规定:

“任何人明知正在预备、正在实行或者已经实行的犯罪而不告发,应当依照本法第390条规定的不告发犯罪罪承担刑事责任。

不告发者是犯罪人的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亲兄弟姐妹、配偶的,不适用本条第1款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但本部法律第十三章规定的犯罪或者其他特别严重的犯罪除外。

不告发者是辩护人,不适用本条第1款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但本部法律第十三章规定的犯罪或者其他特别严重的犯罪,属于其所辩护的人正在预备、正在实行或者已经实行的犯罪,且辩护人在进行辩护工作时明知的除外。”

就此,不告发犯罪行为是指一个人明知罪犯正在预备、实行或已实行而不告发的行为。

因此,如果黎女士的儿子明知其朋友团伙的犯罪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不向职能机构告发,若属于上述情况,则可能根据刑法规定以不告发犯罪行为受到处罚。

根据规定,犯罪人可被处以警告、三年以下非监禁改造或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2015年刑法》第390条,经《2017年刑法修订与补充法》第1条第138款修订和补充)。

注意:不告发者如果采取行动阻止犯罪人或限制犯罪的危害后果,则可以免除刑事责任或免除刑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