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孩子交给男友抚养,我该怎么办?
本市的读者K(……308@gmail.com)提问:我和男友还没结婚,但已共有一个小孩。现在我们分手了,由于我的条件不允许我独自照顾孩子。因此,如果我想把我的孩子交给男友(孩子的父亲)抚养,我须要办哪些手续?
胡志明市律师团阮吴光日律师就共同子女的监护权问题回答如下:
犹如夫妻般共同生活的男女和其子女之间的权利及义务,将按照《婚姻家庭法》关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及义务的规定解决。
《婚姻家庭法》、《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及义务得到尊重和法律保护。
对于妳的场合,如果已经确定你的男友是孩子的父亲(如果出生证明纸记载男友是孩子的父亲),即使没有注册结婚,男友仍然拥有如父亲对出生婴儿的权利及义务。
因此,妳和孩子的父亲有权就谁直接抚养孩子、双方的义务和权利达成协议。
如果不能就谁抚养孩子问题达成一致,妳可以要求男友所住的县一级人民法院解决。如果妳的孩子已年满7岁以上,则必须征询妳孩子的意愿。
36个月以下的少儿由其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没有条件直接照顾、抚养和教育孩子,或父母有其他更符合孩子利益的协议场合除外。
已有粉红簿社会住房就可出售或要等5年后?
社会住房什么时候可以出售,是在粉红簿签发后,还是在粉红簿签发5年之后?这是不少读者关注的问题。
我打算在胡志明市第十二郡购买一间社会住房公寓,但这幢公寓还没有粉红簿。一直以来,我都以为社会住房从粉红簿签发之日起,需要5年时间才能出售,但当我有购房需求时,经咨询多人得知,社会住房可以出售如已有粉红簿,不须等5年。
我不知道这个规定的实际情况如何,如果我买已有粉红簿的社会住房,就可立即卖掉还是要等5年后?
这是黎明先生向《胡志明市法律报》与本市法律大学配合举办的《与专家对话》专栏提出的问题。
本市法律大学商法学院讲师黄氏边陲硕士就读者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社会住房是一种特殊的住房,是国家在投建过程中予以辅助,并按照法律规定保留给享有住房辅助政策的对象的住房。
因此,为确保住房能够保留给那些享有国家辅助政策的人,法律对获得住房的对象制定了许多条件。同时,社会住房购买者若转售此住房也将受到限制。
2023年《住房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自2023 年8月1日起生效)的d项及e项规定:
-自社会住房购买者已全额支付购房款项并希望出售该住房之日起5年内,只能将其转售给社会住房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者,或转售给符合购买社会住房条件的对象;而售价最多只能等于先前购房时,在买卖合同的价钱。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将按税务法律的规定执行。
-5年后,自全额支付购房的款项之日起,社会住房购买者可以按照市场机制将该住房转售给有需要的人若已有粉红簿;出售者不必缴纳土地使用费,但须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若出售的是个别的社会住房的场合,就需依照税法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根据上述规定,购房者在购买和售卖社会住房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自购房者全额付款(100%全额付款)起的前5年内:购房者只能将此住房转售给两种对象:(i)项目投资商,(ii)获购买社会住房的人。
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最高售价等于与社会住房投建项目的投资商签订买卖合同时,该社会住房的销售价格。
+5年后,从购房者已全额支付住房款项,而且该住房已获签发粉红簿之日起:购房者可以自由出售住房,对于有需求的对象,转售交易的价格由当事人自由协商。
因此,社会住房获签发粉红簿后,社会住房购买者已缴清房屋款项之日起5年后,符合条件的,即可通过市场机制出售其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