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政府颁佈关于医疗领域行政违规处罚规定的2026年第90号《议定》的内容之一。该《议定》自5月15日起生效。
《议定》提出对卫生防疫、诊疗、药品—化妆品、医疗设备、医保及人口领域违规行为处罚规定。
在诊疗领域,100万至200万元的罚款还适用于以下行为:发药时不检查处方、领药单、药品名称、浓度、含量、剂量;不核对药品信息与处方;在给患者用药前,不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剂型、剂量;不完整记录发药时间,或在发药后,不做好跟进以一旦出现不良反应,能够及时发现。
根据规定,若医生开具与诊断和病情不符的处方,或开具不允许处方的产品,可被罚款1000万至2000万元。与此同时,若发放、销售过期药品、储存不当药品、被召回药品或来源不明药品的行为,可被罚款2000万至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