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十四大”:革新40年历程为越南稳步迈入奋发图强新纪元奠定坚实基础 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召开 党政领导人向英雄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党 “十四大”:2026年"南式春节—古街年味"亮相河内古街区 党政领导人出席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越南共产党成立——民族历史上光辉的里程碑 范明政总理撰文:经济外交发生强劲转变,助力国家强盛发展 苏林总书记、梁强主席同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就越中建交76周年互致贺电 确保党“十四大”文件成为革新思维与行动、激发发展渴望的动力 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 讨论制定国家稀土战略等重要问题 苏林总书记出席河内医科大学医疗服务和老年人护理综合区项目动工仪式

可否更改经营户主名称?

同奈省黎明奇:我家开了一家电器商店,目前营业执照是以我妻子名义登记的。请问,我们能否将户主由我妻子变更为我本人?

广义省司法厅法学家范文忠咨询:

根据政府第168号《议定》第一百条第一款c项关于经营户登记内容变更的卷宗、程序与手续规定:

经营户主负责在发生以下内容变更的10天内,向乡级经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a) 经营户名称;

b) 经营场所地址;

c) 经营户主;

d) 登记经营户的家庭成员;

đ)经营资金;

e)经营行业;

g)经营户税务登记内容(计税方法除外)。

因此,现行法律允许变更经营户登记内容。因此,您可以办理经营户登记内容变更手续,内容是变更经营户主,将经营户主由您妻子的姓名变更为您的姓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