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岘港市公安厅交警科表示,已对一名女司机作出违反交通安全秩序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前,9月1日晚上约10时,岘港市公安厅交警科和海交警站巡逻队在巡逻时,发现一辆由一名女司机驾驶、车牌编号为92A - 563...的小轿车有可疑迹象,遂示意其停车检查。
然而,该女司机置若罔闻,加速逃离。驾驶至岘港市五行山坊胡春香街63号门前时,被交警力量拦截。此时,女司机神志不清,且不配合。值得一提的是,此人坐在驾驶座上,拒不开车门,并在职能力量和民众的目睹下,拿出“笑气球”(一氧化二氮,N2O)吸食。
该名女司机被确定名为Đ.K.T.(生於1994年,寓居岘港市奠班东坊)。
由于不服从交通管制员的指令和指引、无驾驶执照等违规行为,女司机Đ.K.T.被处以3800万元罚款。此外,职能机关也处罚车牌编号92A - 563...的车主2900万元罚款,因其犯“让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驾驶”过错。罚款总额高达6700万元。
据《劳动者报》的消息来源透露,在公安机关,Đ.K.T.(生于1994年)表示自己是一名著名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