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机关同时对犯下“造成环境污染”罪的黄启雷(Huang Qi Lei,43岁,籍贯中国山东)、黎文国(37岁,寓居玉莲乡)以及何氏淑玄(31岁,寓居清化省锦水乡)作出嫌犯起诉并搜查其住所、工作地方。
调查警察机关已依法对黄启雷及黎文国执行暂拘,为调查工作服务。至于何氏淑玄,因其正抚养未满36个月幼子,被依法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强制措施。
据初步消息,通过掌握情况,清化省公安厅经济警察科发现,清化新希服务与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设在石广乡象联1村及象山3村的养猪场存在违反环保法律的迹象。这是省辖区的大规模养猪场之一,总面积约109公顷,其中养殖区域面积逾20公顷。
通过实地检查,职能力量发现,在该养猪场D区污水处理站的西北面区域,有一条排污管道将未经处理的污水和猪粪尿直接排向面积达数千平方米的空地。
根据初步核实结果确定,该废物集结区面积约7307平方米,未经处理的废物总体积约8544.5立方米。据专业机关测算,该区域的废物量相当于近600万公斤。
调查过程确定,他们已利用远离居民区的丘陵和低洼区,在污水处理系统后方进行违规集结及排放废物。
在调查机关,环境设备经理黄启雷供认,由于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量巨大,而污水处理系统已出现退化且无法满足处理负荷,因此其指引将未经处理的粪尿水从污水处理系统和应急池抽出并排放至D区丘陵区域。
从2023年至2024年,黄启雷已指导管理D区及H区污水处理部门的何氏淑玄将未经处理的污水和废物抽出并排放至D区丘陵区域。到2025年,在何氏淑玄休产假期间,黄启雷继续指导污水处理部门工人黎文国直接进行废物抽取与排放工作。
目前,清化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正对此案展开进一步扩大调查,以依法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