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内市公安厅机关10月21日消息,该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已对N.Q.A.(17岁)和P.T.Đ.(18岁,同寓居河内市朔山乡)作出案件起诉、嫌犯起诉《决定》,以调查其 “侮辱他人”和“扰乱公共秩序”行径。
此前,朔山乡公安接到两名学生的举报称遭遇一伙青少年辱骂、殴打致伤,之后还用手机拍摄视频上传Tiktok社交平台。闻讯后,朔山乡公安机关迅速与河内市公安厅刑警科配合展开查明真相,确认N.Q.A.与P.T.Đ.及另外4名青少年与此事有关。
在调查过程中,公安力量确认2025年10月14日下午2时左右,N.Q.A.与P.T.Đ.团伙骑摩托车到朔山乡太扶街四岔路口区域便遇见骑摩托车逆行的N.D.T.(15岁)。见状,该团伙随即追上去并拦住小T.的摩托车车,之后把其带到朔山乡双梅乡村祠堂区域附近。到达后,他们强迫小T.下跪道歉,并以拳脚殴打其身体。同时,N.Q.A.与P.T.Đ.还用手机拍摄整个过程,并将视频上传Tiktok平台。
截至10月15日,因在社交平台上发生争执,N.Q.A.与P.T.Đ.继续寻找N.Đ.H.(15岁)以解决矛盾。该团伙在首都大学附近区域拦住小H.的摩托车,之后强迫其前往药下村安置区。到达后,他们强迫小H.下跪、爬行,同时使用手机拍摄视频,逼其道歉,之后还用拳脚殴打小H。同日晚上,他们将含有殴打与强迫小H道歉内容的视频上传至Tiktok平台。
据河内市公安厅表示,对于其余未满16岁的涉案青少年,公安机关已移交其家庭及地方政府继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