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表示,过去期间,仍存在部分企业和经营户已停止营业,但未办完注销税务号码手续的情况;或不在注册地址实际经营,或法定代表人不配合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这种情况可能会产生税务义务、滞纳金、行政处罚,从而影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还记录了部分组织和个人利用成立企业或经营户之便,并非出于实际经营目的,而是利用电子发票进行非法买卖、欺诈、骗取国家财政预算的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还出现了民众个人信息被假冒或非法利用来成立企业、经营户的情况,而名义上的注册人对此毫不知情,也未参与管理和经营。税务局要求企业主、法定代表人、经营户主、个人经营户以及与已停业但未办结税号注销手续的企业和经营户相关的个人,主动检查经营状态,联系直接管辖的税务机关以获得完善档案的指导,依法履行足额纳税义务并落实相关法定手续。
对于民众,税务机关劝告切勿出借、出租、买卖或让他人非法利用自身公民身份证(CCCD)及个人信息来成立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和经营户。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冒用来注册企业或经营户,民众需及时通知经营登记机关、公安机关和税务机关,以便进行核实与查处。
未来期间,税务部门将在 eTax Mobile 应用程式上增加查询功能,以协助民众及早发现身份被冒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