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胡志明市公安厅交警科滨城交警队已对16岁、寓居同奈省的N.L.M.A做处理笔录,原因是其在巴逊桥上“载三”,且还将双手放离车把。
此前,社交网出现一段视频,显示3名少女共乘一辆SH摩托车,从胡志明市中心驶向安庆坊。在行驶中,驾驶人已将双手放离车把,随后3人同时放手,中间一人甚至站起来。
经调查,滨城交警队已传唤N.L.M.A前来派出所录取口供。经审讯,N.L.M.A已承认,于2025年7月20日凌晨1时55分在巴逊桥上行驶时曾将双手放离车把,当时其车上还载着两名女友同行。
N.L.M.A因“驾车时将双手离把”行为而被交警做警告笔录。按规定,交警将扣押由N.L.M.A驾驶的编号60C1-567.89SH摩托车。
另外,交警也对车辆所有人——N.L.M.A的祖父做笔录,因已“将车辆交给不具备条件的人驾驶”。依照规定,该行为将被罚款800万至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