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告人被以“违反国家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和浪费”、“诈骗侵占财产”和“受贿”等罪名审判。
其中,卫生部原部长阮氏金进被告人提起上诉,请求减轻刑罚、获得缓刑和减少须上缴国家财政预算的金额。
在初审中,被告人阮氏金进因“违反国家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和浪费”罪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阮战胜(卫生部所属重点医疗项目管委会原主任)和被告人陈文生(卫生部所属医疗工程建设专业项目管委会原副主任)均提起上诉,请求减轻刑罚并减少须上缴的金额。
被告人阮金忠(卫生部所属重点医疗项目管委会原副主任)提起上诉,请求获得缓刑并解除资产冻结。其余被告人也上诉请求减轻刑罚。
如《解放西贡报》此前报道,5月27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在白梅医院和越德友谊医院第二分院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案件的10名被告人进行初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