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師團范明心律師回答:交通運輸部的2017年第12 號《通知》(在2019年第38號《通知》修訂、補充)第37條第1和2款規定,交通運輸部鼓勵於2020年12月31日之前把紙質駕照更換成PET塑料駕照。
然而,有期限駕照持有者在駕照期效屆滿之前需更換駕照。
2017號第12號《通知》第17條規定,A1、A2、A3級駕照是無期限的。A4、B2級駕照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為10年。
因此,現行的規定僅鼓勵,而不強制須於2020年12月31日之前將紙質駕照更換成PET 塑料駕照。
因此,阮文和讀者的紙質A1級駕照是無限期的,所以在2020年12月31日之後仍有效。但為了更方便地使用和保管駕照,你應該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辦理將紙質駕照更換成PET塑料駕照的手續。
至於仍尚具期效的B2級駕照,你可在這張駕照到期之前進行更換,也就是說,這張駕照在2020年12月31日之後仍有效,不必在上述時間之前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