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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军属是获发免费医保卡的对象之一。(示意图:互联网)
军属是获发免费医保卡的对象之一。(示意图:互联网)

在企业工作军属是否获发免费医保卡?

青翠读者问:我的丈夫是正在军队服务的部队。此前,我获发免费医保卡,因为是在军队工作的军官亲属。最近,我找到工作,并与在本市的一家私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在企业工作的我,是否仍获发免费医保,还是须在企业缴纳医保费?

市律师团郑玉寰宇律师回答:2014年修订、补充的《医保法》第十二条规定参加医保的对象组,具体如下:劳工和用人单位缴费的对象组,包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或期限为3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的劳工;法律规定的在乡、坊、镇工作的非专责工作者。

社保组织缴费的对象组,包括:每月领取退休金、丧失劳动力津贴的人;因遇上劳动事故而每月领取社保津贴的人。

国家财政预算缴费的对象组,包括:现役军官、专业军人、下士官、士兵;现役军官、专业军人、下士官、士兵的亲属;对革命有功者、退伍军人。

《医保法》第十三条规定,对于同时属于多个不同参加医保对象的人,就按《医保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对象顺序确定的首个对象缴纳社保费。

因此,你持有军属组医保卡,然后因签订劳动合同而成为参加强制性医保的对象,所以你须按照在企业工作的对象缴纳及获发医保卡。

为避免重复医保卡,影响到医保诊疗权益,你可以透过丈夫所在单位向医保卡签发单位通知,以停用向军属签发的医保卡。

哥哥已入伍,弟弟可暂缓吗?

清心读者问:我家有两个兄弟,我的父母都处于工作年龄。2023年初,我哥哥完成了军事义务,正在一家私营公司工作。我刚大学毕业,正准备求职。我可否获免或暂缓入伍?

市律师团郑玉寰宇律师回答:《军事义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获免和暂缓履行军事义务的场合。具体是,属于下列场合的公民获暂缓传召入伍:

-据体检委员会的结论是身体状况不足以在军队服务。

-是须直接照顾没有劳动能力或未到劳动年龄段的亲人的唯一劳动者;是因意外事故、天灾、危险疫情,而受到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家庭所属唯一劳动者(须有乡级人委会的证实)。

-是劳动能力下降61%至80%的伤病员、落叶剂受害者的一名孩子。

-有亲兄弟姐妹是正在军队服务的下士官、兵士,正履行参加人民公安义务的下士官、战士。

-按法律规定获调动到社经条件特别困难的区域工作的干部、公务员、职工、青年突击队员。

-正在普通教育单位学习;正在大学教育单位就读正规大学课程;在职技培训单位就读正规高等课程(在培训级别的培训课程期间)。

获免入伍的场合包括:烈士、一级荣军的孩子;烈士的一名兄弟;二级荣军的一名孩子;劳动能力下降81%以上的伤病员的一名孩子;劳动能力下降81%以上的落叶剂受害者的一名孩子;不是军人、人民公安的机要工作者;获调动到社经条件特别困难的区域工作24个月以上的干部、公务员、职工、青年突击队员。

因此,对于你的场合,若你的哥哥不属于上述的获免或暂缓入伍的场合,你必须履行军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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