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律師團鄭玉環宇律師回答:
滿16歲以上者就可以駕駛汽缸總排量50cm3摩托車。
滿18歲以上者就可以駕駛汽缸總排量50cm3兩輪摩托車、3輪摩托車,以及結構類似的車型如:貨車、載重3500公斤以下的貨車、9座位汽車。
滿21歲以上者就可以駕駛貨車、 載重3500公斤以下的貨車、B2級拖車 (FB 2)。
滿24歲以上者就可以駕駛10人至30人座的汽車,C級拖車、FC半拖車。
滿27歲以上者就可以駕駛30人座以上的汽車,D級拖車(FD)。
對駕駛30人座以上汽車的駕駛人,女性年齡規定最大年限為50歲,男性年齡限為55歲。
駕駛人身體須滿足駕駛車型及用途的條件。
按上述規定,你的兒子未滿18歲,因此不允許駕駛汽缸排量100cc以上的摩托車。同時,駕駛者還須滿足有關交通運輸部-衛生部於2015年8月21日聯席公佈對駕駛者的身體條件規定的24/2015/TTLT-BYT-BGTVT《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