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胡志明市新闻媒体机关重组提案 越南经济迎来两位数增长机遇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强烈激发不屈不挠的意志和炽热的爱国情怀,学习并践行胡志明主席的思想、道德和作风 越南企业巩固电子制造业“生产基地”地位 与本市携手关照劳动者生活 胡志明市在上呈人民议会审议通过前调整农业用地价格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圆满闭幕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第一天新闻公报 苏林总书记:集中精力为成功举办越南共产党十四大相关事宜做好准备 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隆重开幕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2025年全国宣教与民运工作总结会议并部署2026年任务 胡志明市与日本及中国各地、企业加强合作 越南政府总理指示执行促进经济增长任务

在人行道上違規停泊車輛者將被如何處罰?

按政府頒行的第100號《議定》的規定,車輛違規停泊在人行道上的司機可被處罰。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禁止在人行道上違規停泊車輛
據第4號《通知》規定,人行道是專供行人行走的都市道路,主要服務行人,並結合設置都市技術設施的地方。故此,據上述《通知》,人行道主要服務行人而不是規定只專供行人行走,不得停泊車輛。

2008年《陸路交通法》也規定:不得違反交規將交通工具停泊在路上、人行道上。然而,法律沒有具體規定“如何是違反交規將車輛停泊在人行道上的行徑”。在《陸路交通法》只規定不得停車、泊車的11個位置(沒有人行道的位置),並要求駕駛者須根據自己的駕駛方向靠近路右邊停車、泊車;車輪距離路沿、人行道不可超過0.25米,不造成交通阻礙、潛伏交通事故隱患。
自2020年在人行道上
違規停泊車輛的處罰金額?
據第100號《議定》第五條第三款e項規定,違反法律規定,將車輛停泊在人行道的駕駛者將被處罰80萬元至100萬元。

雖然如此規定,但截至今日,對將車輛停泊在人行道的違規行徑的處罰遇到不少困難,因為法律還沒明確規定如何是“違反規定”和“違反法律規定”,參加交通者對已頒行的文本不甚明瞭。

例如,在河內,市人委會於2008年5月27日頒行第2053號《決定》,已批准在56條街道禁止自行車、摩托車、汽車停泊的規定。按上述《決定》,參加交通者可以理解是,除了56條街道之外,只要按規定就可以在其他街道的人行道上停泊車輛。
汽車可以在寬敞的人行道上停泊
據交通運輸部頒行於2020年7月1日起生效的第41號《準則》規定,司機可以在豎起I.408a告示牌的道路上停泊車輛。具體是,為指引司機在寬敞道路上停泊車輛,在允許停泊的道路上豎起I.408a告示牌“允許在人行道部分位置停泊車輛”。可將車輛的右邊車輪停泊在人行道上。告示牌的放置可和駕駛者同一個方向或對面,並在豎起的位置允許停泊。泊車的位置是根據繪在路面的標線而定。需要的時候可另設一個告示牌以指引哪些區域可以停泊◆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