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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在私人園地埋葬先人?

thanhnha…K@yahoo.com.vn讀者問:我鄰居最近有親人去世,死者原應埋葬於墓地,可是其家人卻葬於自己園地裡。儘管我非常理解其喪失親人的悲傷,但我覺得把死者埋葬於居民區會導致環境污染。請問,把死者埋葬於居民區是否違法,法律對此場合如何規定?
可否在私人園地埋葬先人?(示意圖源:互聯網)
可否在私人園地埋葬先人?(示意圖源:互聯網)
本市律師團阮德政律師答:按《環保法》第84條,埋葬、火葬區須符合規劃;其位置、距離須具備有關環境衛生、居民區景觀的要求,以及不導致水資源和環境污染。

有關公墓和火葬單位建設、管理、使用工作的第23/2016號《議定》第3條第4款規定:“死者須安葬於公墓,對於在教堂、寺廟、宗教聖殿安葬的場合,須確保環境衛生及須獲得受省級人委會予以權力下放的各級人委會的批准。”

因此,在居民區園地,而不在公墓埋葬死者可能引起水資源污染,影響附近各民戶的生活環境。此行為是違反法律規定。然而,法律至今仍未提出具體的制裁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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