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律師事務所阮海南律師回答:越南法律沒有 “保護傘”含義,也不規定“保護傘”是犯罪行徑。然而,我們可以理解“保護傘”是涉黑涉惡者或團夥使用武力或利用地位、權力或用武力威脅來包庇某人或某組人經營、做生意的行徑,其動機及目的是牟利。此前,“保護傘”術語是江湖世界或官員常用的詞語,指包庇非法經營活動,避免法律的檢查或確保經營活動不受法律懲處。現今,“黑幫保護傘”變本加厲,涉及到多方面,包括:社會勞務、經濟管理和商業活動等。
對於你的場合,若某組人威脅或使用武力要作“保護傘”,強行要你納保護費,就犯下2015年《刑事法》(從2018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百七十條規定強奪財產罪;若暴力行徑導致你受傷或擾亂公共秩序,則被加判《刑事法》第一百三十四及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的蓄意造成傷害罪或擾亂公共秩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