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马来西亚上议院议长阿旺比米 越马发表联合声明 将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范明政与多米尼加总统阿比纳德尔举行会谈 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多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 G20峰会:范明政总理提出三个消除全球饥饿与贫困的战略保障 政府总理范明政抵达巴西,开始G20峰会之旅 国家主席出席2024年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国家主席梁强与秘鲁总统迪娜·埃尔西利娅·博鲁阿尔特·塞加拉举行会谈 国家主席梁强抵达利马 开始访问秘鲁和出席APEC领导人会议周之行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与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越南与智利发表联合声明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与智利总统博里奇举行会谈

禁止洩露購買保險客戶資訊

對於提供保險輔助業務的個人、組織違規洩露購買保險客戶的資訊將被處罰2000萬至3000萬元。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讀者鄧隆問:一直以來,我聽說過有關買賣客戶資訊的事情。我花了大筆錢給全家人購買保險。請問,在保險領域,如果不經過我的同意,保險公司洩露或使用我個人資訊將被如何處罰?
 
市律師團阮知德律師回答:從2019年11月1日起生效的第80號《議定》對2013年頒行的第98號《議定》做出一些修改、補充有關保險經營領域、彩票經營領域的行政處罰,其中補充了有關保險輔助業務的行政處罰。

據此,按2019年第80號《議定》第25a條規定,對於提供保險輔助業務的個人、組織違規洩露保險客戶的資訊、另有目的地使用客戶資訊或不經過客戶的同意給第三方提供客戶個人資訊將被處罰2000萬至3000萬元。

據《保險經營法》、《智慧所有法》修改、補充的第一條規定,保險輔助業務獲理解是構成保險經營活動的一部分。

該業務包括:保險諮詢、評價風險、保險計算、保險損失鑒定、輔助保險賠償等活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