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鄧隆問:一直以來,我聽說過有關買賣客戶資訊的事情。我花了大筆錢給全家人購買保險。請問,在保險領域,如果不經過我的同意,保險公司洩露或使用我個人資訊將被如何處罰?
市律師團阮知德律師回答:從2019年11月1日起生效的第80號《議定》對2013年頒行的第98號《議定》做出一些修改、補充有關保險經營領域、彩票經營領域的行政處罰,其中補充了有關保險輔助業務的行政處罰。
據此,按2019年第80號《議定》第25a條規定,對於提供保險輔助業務的個人、組織違規洩露保險客戶的資訊、另有目的地使用客戶資訊或不經過客戶的同意給第三方提供客戶個人資訊將被處罰2000萬至3000萬元。
據《保險經營法》、《智慧所有法》修改、補充的第一條規定,保險輔助業務獲理解是構成保險經營活動的一部分。
該業務包括:保險諮詢、評價風險、保險計算、保險損失鑒定、輔助保險賠償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