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师团阮文鸿律师回答:根据《民法》第六百二十四条,遗嘱是表示个人在去世后将其财产留给他人的意愿。
《民法》第六百四十四条有规定“不附属于遗嘱内容的继承人”内容。
具体是,若遗产是依法分割,下列对象若不获得继承遗嘱或继承的遗产少于应享有部分三分之二,仍有权获得等于法定继承人份额的三分之二的遗产,包括:未成年子女、父亲、母亲、配偶;没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
据上述规定,若你的父母没有得到你弟弟留下遗产,仍获享遗产,相当于法定继承人获享的三分之二。
然而,若你的父母拒绝接受遗产或属于《民法》第六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有继承权的人名单,就不能获享你弟弟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