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抵达河内,开始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 越南劳动荣光:与时代同行 与国家共成长 越南承诺保护与促进人权 历史性的胡志明战役:越南革命战争胜利之巅峰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即将对印度进行国事访问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集中发展同步、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体系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以“东进西拓”战略重新定位广治省的发展空间 越南政府总理:从管理思维转向服务与建设思维,促进生产、投资、经营发展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在广治省向英烈敬献花圈、上香

可在暫住地辦理履歷表證實手續?

住在第八郡的杜秋讀者問:我在富安省登記常住戶口,但在第八郡工作和登記暫住。現在,我需要辦理履歷表證實手續以求職。請問,履歷表證實手續可在本市,還是須返回富安省辦理?
可在暫住地辦理履歷表證實手續?
市律師團范明心律師回答:按戶籍、國籍與證實局於2014年頒佈的第1520號公文的指引,鄉、坊、市鎮人委會只對履歷表申報者的簽字作證實。對於履歷表內容,申報者須自負責任。

2015年第23號《議定》第24條第4款b項也規定,簽字證實手續採用於對個人履歷表申報者的簽字證實的場合。

因此現在的個人履歷表證實手續僅對簽字證實,不對內容證實。辦理簽字證實手續者須對自己簽名的證件、文本的內容自負責任。

2015年第23號《議定》第5條第5款規定,對簽字的證實不附屬於要求證實者的居住地。

按上述規定,對個人履歷表上簽字的證實手續在以下各單位辦理:

-縣、郡、省轄市司法科

-鄉、坊、鎮人委會

因此,要求履歷表證實者可在常住地或暫住地縣、郡司法科或鄉、坊人委會辦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