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越南智慧城市”称号得主 岘港市脱颖而出 越南政府总理要求在2025年12月内成立黄金交易所 2025年前11个月越南实现贸易顺差逾205亿美元 胡志明市推动与欧盟深化合作 第三届堤岸美食节开幕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白俄罗斯安全会议国务秘书亚历山大·沃尔福维奇 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老挝人民革命党高级代表团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老挝政府总理宋赛·西潘敦共同主持越老政府间委员会第48次会议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潘升安出任高平省省委书记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提升越老“战略对接”水平 国会常务委员会第52次会议:建议调整个体经营户免税营业收入标准 虽受台风洪涝影响,越南制造业PMI指数仍保持增长势头

誰維護勞工權益

范忠信讀者(tinpham_hr90@ gmail.com)問:最近,我公司將全部機械、廠房轉交給新主人。雖然已在新公司工作,但我們的舊公司完全不關心解決勞工的權益。請問,當企業轉讓所有權或財物時,勞工的權益如何解決?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市勞動聯團法律諮詢中心主任陳文潮回答:當企業轉讓所有權或財物時,勞工使用者事先有責任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勞工建立勞工使用方案。對於按上述僱用方案而勞工必須終止勞動合同的場合,勞工使用者有責任給勞工輔助失業津貼。根據使用勞工方案,在轉讓所有權及財物使用權之後,如果勞工在新公司獲繼續聘用,獲培訓以繼續工作或轉到其他臨時工作,當勞動合同終止時,後繼僱用單位有責任給勞工輔助離職津貼,包括勞工在舊公司工作及在新公司工作的時間,以及在1995年1月1日舊企業僱用之前在國家單位工作的時間在內◆

相关阅读